关于采购项目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-中北大学
国有资产管理部与财务部联合发布通知,规范采购项目验收管理:5万元(含)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须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实施,科研经费项目由经办人进入“我要验收”完成自行验收并上传合同等资料,非科研经费项目需在系统内关联合同后自行验收;验收后打印《采购项目验收审批表》作为财务报账凭证;涉密项目一律线下实施,未达30万元复验限额的项目自验后资料存档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备案。
国有资产管理部与财务部联合发布通知,规范采购项目验收管理:5万元(含)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须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实施,科研经费项目由经办人进入“我要验收”完成自行验收并上传合同等资料,非科研经费项目需在系统内关联合同后自行验收;验收后打印《采购项目验收审批表》作为财务报账凭证;涉密项目一律线下实施,未达30万元复验限额的项目自验后资料存档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备案。